自习室开放时间:7:30-22:00        借阅室开放时间:8:30-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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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习室管理办法

2025-10-16  浏览量:       打印内容

为维护自习室学习秩序,创造环境优美、整洁有序、文明健康的学习氛围,使用自习室的同学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
一、自习室供本校学生学习使用,校外人员禁止入内。

二、保持安静,不得在室内喧哗、追逐打闹。携带手机的同学请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,勿在室内接听和拨打电话。

三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请勿随地吐痰、吸烟、乱扔杂物、吃东西。

四、爱护室内设施,严禁涂抹、刻画等损坏行为。不得擅自挪动室内桌椅,离开时请自觉将桌椅摆放整齐。

五、图书馆严禁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,所有自习座位均遵循“先到先用”原则。临时离座时,请在桌面显著位置放置留言条,注明离座具体时间、预计返回时间及个人联系方式。(临时离座不超过20分钟)

六、临时离座时未放置留言条或者离座时间超过20分钟,按占座处理,工作人员和对该座位有需求的读者有权清理座位物品至指定位置。占座者参加完图书馆义务劳动,方可领取占座物品。个人物品请妥善管理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。

七、图书馆工作人员会定期进行占座情况巡查工作,针对违规占座的物品,将统一清理并放置到指定位置。

八、一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占座物品,图书馆将按无主物品处置;对于违规占座物品,若出现丢失或损坏情况,图书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。

九、对于扰乱正常秩序、不服从管理的同学,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警告、通报批评、停止借书权、驱逐出馆、告知学院甚至移送保卫处等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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