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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关于收藏本校教师出版的图书(主编或参编)的通知

2016-11-03  浏览量:       打印内容


广大教师:
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(修订)》(高教[2015]14号)的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特色文献资源建设,增进校内教师之间的学术交流,同时也为了长期保存广大教师编写的各类图书,图书馆拟筹建兰工院特色文库,主要收藏本校教师编写出版的各类图书(教材、专著等)。图书馆将收集的图书及时加工整理、入库上架,并在学校网页公布有关信息。具体安排如下:
  1.请广大教师将自己收集整理的图书放到图书馆二楼大厅总服务台,并登记相关信息;
  2.若有教师收集整理的图书较多,请及时与图书馆工作人员联系,可主动上门取书。

  联系电话:18719822955   宋老师 

图书馆
2016
1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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